第一千六十三章 做公益

员证有效期仅为一年。
提前收取的十二元押金就相当于读者借阅的年费。
会员证到期后,如果读者不再续费就自动作废,相当于有效期内一年中,每月收费一元。
如果和公立的图书馆相比,宁卫民的书店,最大的优势是手续简单,押金也少。
而且没有节假日,只要开业后,全年每天都有人值班,方便读者借还。
还有他肯定会买一批比较热门的读物充斥书库的,绝不会像公立图书馆那样。
里面的书目几乎和现实世界相差了十几年。
恨不得还全是《金光大道》、《艳阳天》这样早已过时的呢。
当然了,像这么干那肯定是要赔钱的。
因为即便琉璃厂这家书店无需租金,开业后能拥有一千名会员,那一年下来也就收取一万两千元而已。
这点钱勉强也够给职工开支的吧,连水电费都得另外想辙,就别谈增补读物的费用了。
那么没办法,宁卫民还是得额外在店里卖点茶水、咖啡、糕点、文具,还有那些工艺品什么的来补贴主业才行。
不过,这些东西的价格和档次肯定就要接地气的那种了。
顶多在提供便民服务的同时,赚几个小钱儿罢了。
但话说回来了,宁卫民毕竟不是普通人。
由他来开办这样的公益性读书机构,比起旁人还是有莫大优势的,起码能他在成本上就会省很多。
为什么呢?
因为其一,他过去一直为皮尔卡顿公司和天坛公园策划的活动。
特别是夏季书展,这让他跟许多的出版社建立了较好的关系。
他如果有需要的话,无论哪个出版社肯定会以最低的折扣把库存书给他。
真要是滞销好几年的,弄不好为了清库,卖个人情,还白送他了。
还有其二,孙五福是替他游街串巷收旧货的,这么多年来给他收上来的旧货不老少,数以万计。
然而旧书、旧报、旧杂志、旧照片和旧图片,更多。
这些东西卖出去一部分,但剩下的也足足有两间房,起码两万册书籍呢。
原本宁卫民过去是打算在南神厨办个图书馆的,后来南神厨用于为西游记剧组筹钱,办展览了。
这批书册就没派上用场,现在可好,足够宁卫民支撑起两三家连锁店的。
这么说吧,别人要开这么一家书店,成本要是有四五万块的话,那对于宁卫民就是四五千足够了。
无论桌椅板凳,还是书架、家具、灯具全都包括在内
你说他到底有多么的合适呢。
至于最后说到让宁卫民头疼的事,那就只有一个。
这样的店铺虽然不挣钱,但却是积德的事儿,对于京城的老百姓很重要。
赔钱事小,但万万不能干走偏了,那就好事变坏事了。
所以宁卫民可不敢再随便交给别人管了。
他必须得找到一个有能力,值得托付,能不走样按他的计划把书店发展壮大的人才行。
想来想去,还真没别人了,张士慧就是最合适的人选。
俩人不但有着共同利益的买卖,而且张士慧作为他的代理人,替他管着斋宫。
如今也负责组织活动和媒体联系。
所以他只能再找张士慧帮忙,替他再扛一件事。
张士慧倒是也痛快,对宁卫民突然间又他找了这么个赔钱的买卖。
虽然无比惊讶,说是被吓了一大跳也不为过。
但如今的他也非昔日可比了,跟着宁卫民赚到手的钱已经花不完了。
这让他反而对于宁卫民如此信任自己感到很熨帖。
何况他也同样认为这件事是善举,觉得就像上次给街道捐厕所那件事一样,值得去做,应该去做。
唯一让他有所顾虑的就是宁卫民制订的规则似乎有漏洞——万一最后一个月,有人借书不还怎么办?
是不是应该再额外多收十二元钱,这才保险?
对他的疑惑,宁卫民是这么说的,“你不要总担心这种偶然事件。毕竟会员证是要登记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大部分人难道不担心追责吗?你再想想看,新华书店丢书的情况有没有?在我看来,反倒是因为年轻人渴望读书,又没有钱和方便的渠道,才会造成这种偷书的现象。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让想看书的人能用最低的成本获取知识。我相信,我们的身边还是好人多,多数人都有基本的道德操守。即便是仍然有人爱占便宜,避免不了你说的情况。但我们的书源成本很低,也负担得起这样的损失。可你要是多收十二块,许多家境贫寒的人,或许就真舍不得看了,那才是违背了我们的初衷。总之,我愿意承担这种风险。”
张士慧就这么被说服了,于是再没废话,略作思考就点了头。
不过他也有点私心,就额外提了个条件,要求这店得改名。
他的意思是,既然有他参与了,那就别叫惠文堂了。
干脆随烟酒店,叫“慧民读书社”的好。
说白了,他觉得这事儿不赚钱可以,但也不能白干,必须得跟着赚点名誉。
只要宁卫民答应这条,他甚至愿意个人也投资个五万块,帮宁卫民分担一些亏空。
那对于宁卫民来说,这当然是好事了。
他一想,也是啊。
惠文堂反正是个日本书店,日后要有了声誉,那岂不是让鬼子沾光了?
不知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