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第一日

士手中有过一千三百米的狙杀记录。

  陈煜看着手中这支八五狙,心中也是有点激动。男人最喜欢的三样东西:豪车,美女,枪。

  他虽然在新兵连里已经摸过枪了,但是那毕竟是八一杠,和手中这杆八五狙,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狙击枪,是号称一枪爆头的武器,有了狙击枪,那于万军从中取上将首级这句话就不再仅仅只是一句话,而是真的有了这个可能。

  当兵,就要用枪,当好兵,就要用狙击步枪。

  虽然好兵不一定就非得用狙击枪,但是用狙击步枪的兵,却肯定是好兵。

  此时的陈煜,也勉强可以算是一个好兵了!